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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文

目前显示的是 三月, 2008的博文

吕小花

如果我有一只猫,我想我会叫她:吕小花。我觉得一点都不老土。 刚过完复活节,这是我在加拿大最喜欢的节日。因为商店里有卖很多我喜欢的兔子。 我总要克制,要等到节日之后才75% off。我等着的就是这一天。 疯狂的买兔子,各种各样的。我的房间已经开始显得拥挤,我每天都在这个小空间里呼吸。 拥挤了,反而我觉得安全了。 安全感到底是个什么东西。 我丢弃了假艺术家的面具,做了一回普普通通的人。一个普通的女人。 化妆,想着穿什么才能表现我黑色路线的衣服。再认真的卸妆,在碎花床上睡觉。 也很快乐,不放弃可以美丽的理由。 吕小花啊,吕小花。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到你。 我总是想不起来吃肉。冰箱里的肉都冻得不新鲜了,我总是忘记,总是懒。要是肉和青菜一样可以不冷冻就好了。 以前拔掉的智齿,还有一个在牙肉里。我跟谁都炫耀我的牙齿。 他们都觉得我很恶心。 我喜欢在手上腿上乱涂乱画。圆珠笔,眼线笔。 当年,在手上写着看牙的预约时间。 这个没有买。我忽然想到了一些事情,我忽然想起来了他。 The Best Mistake I've ever Made. 我买了这个。亲的天昏地暗。 碎花。一直是我的至爱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春天来了,我穿了简单的衣服,还有一点凉的风穿透着我的身体。 我已经有了完美的抵御姿态,我喜欢这种都在掌控之中的感觉。 我明天就去买机票,7月份飞香港。 我要回家了。 我这辈子会不会有一只吕小花?
我经常写日志的时候都没有主题。想到哪里写哪里,所以题目变成我最头痛的事情。 我剪头发了,又变成了2年之前的或者再前一点的锅盖头。只是再之前,我没有鬼的感觉。 但是现在有女鬼的感觉。 我今天还在想来加拿大学会了什么,学会了扎头发不用梳子。讲粗口不经脑子?

我该不该疯狂

我一直都觉得人生总要去疯狂几次。去做几次和性格完全相反的事情。 I believe one should be crazy about something couple times in life time. for something opposite side of the personality. 身体里面的不安因子在跳跃,我不知道要不要克制。 and now, it's my time to do something opposite, and i dont even know should i control myself a little bit. 我已经反常的把房间贴了很多照片,海报,还有怪异的图片。我很喜欢。 i put balck and white photos all over my room, posts and some weird pictures. i do love them so much. 一改以前妈妈奶奶喜欢的干净整洁。 i changed my mind that i used to. 翻免费的杂志,介绍各种各样的大麻。不要紧张,我不吸毒。纯粹只是看看。 read those free magazines, its about marijuna. dont worry! im not interested in that. just take a look at it. 其实绿色的植物都很漂亮。 actually, those green plants are beautiful. 听电子。玩lomo。 i locked myself in electical music, and lomo photos. 每天都在等春天。我觉得好快乐。 im looking forward Spring. i feel so happy all day long. 穿黑色大衣。 i wore black coat, esp for spring. 我选择了不说,我在为什么想疯狂。 i preferred not to talk about my secret. i dont wanna talk about my secret. 我觉得好开心,我每天都想笑。 i feels really good, and i wanna lagu...

Pretender got my heart

Pretender got my heart. by....Alisha's Attic 习惯了介绍几首歌给来看望我的人。喜欢Alisha前面的呢喃,非常的性感。 最近没忙什么,就是不想回来写点东西。书包里放着Holga的照相书,随时随地都可以看让我着迷的照片。 带着我的青蛙相机,满心期待洗胶卷。不到最后的步骤都不知道自己玩了什么。 我开始觉得,相机比写字好。时光都真实的留在底片上面了,也许不会随着我的经历我的知识变化。 那一天的阳光,那一天的叹息都是那么深刻。不像,文字,过去了就不想再去看,因为一直都不愿意承认以前不懂事,把悲伤和挫折活成独立的姿态。 每天都踩在就要融化的雪上面,春天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惆怅,我觉得非常的快乐。 没有由来的,每天醒来都是阳光明媚的,回家的时候还天亮着。是无止境的光明。 我开始非常的厌倦冬天,下不完的雪,总不光亮的天。吹不完的风。喊不出来的抱怨。 为什么人要让自己不快乐呢。 其实,快乐不是应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吗?就是做一件自己想去做的事情就好了。 吃一块蛋糕,听一首喜欢的歌,玩一下喜欢的游戏,买几件喜欢的衣服。看基本喜欢的书。 我忽然想起来,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我喜欢什么。我只知道我不喜欢什么。 可这一点,还依然有很多人不知道,或者不想知道。 生活不允许有那么多不喜欢。 骗自己,最后都忘记了是不是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。 要在众人炙热并且赞赏的目光中,不迷失方向,不懈怠,到底要多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。 到底要多知道我的目标在哪里才能不动摇,不迷失自我。 假亦真时真亦假。要用一颗平常心去对待大起大落。 再介绍一首歌: Apologize by Timbaland.